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560.1吨生物缓冲剂、240吨印刷电路添加剂生产线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常熟聚和化学有限公司;
行业:C2661 专用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建设地点: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路108号现有厂区内;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人民币;
占地面积: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增加用地;
工作时数:年工作日为300天,实行三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数7200小时。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已建的12-甲类车间二预留空间内,通过新增生产线形成年产560.1吨生物缓冲剂(其中3-(N-吗啉)丙磺酸(MOPS)457.6吨,3-(N-吗啉)丙磺酸钠(MOPS-Na)102.5吨),通过新增部分设备在现有产品3-氯-2-羟基丙烷磺酸钠(S-200)生产线上新增年产240吨印刷电路添加剂聚二硫二丙烷磺酸钠(SPS-B),S-200与SPS-B共线生产;在已建的溶剂车间预留空间内通过新增成套设备形成720吨异丙醇溶剂回收再利用的能力(仅SPS-B产品内部生产循环使用不对外销售)。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含氮生产工艺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经预处理+蒸发处理后与不含氮生产工艺废水、纯水制备废水以及废气处理水经厂内现有污水站处理后接管。
(2)废气
本项目3-(N-吗啉)丙磺酸产品、3-(N-吗啉)丙磺酸钠产品、聚二硫二丙烷磺酸钠产品及溶剂回收产生的工艺废气(G1-1~G1-5、G2-1~G2-4、G2-6~G2-10、G3-5~G3-8、G4-1)和甲醇、异丙醇储罐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一起进现有RTO蓄热燃烧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3-(N-吗啉)丙磺酸钠产品、聚二硫二丙烷磺酸钠产品工艺废气(G2-5、G3-1~G3-4)和盐酸储罐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两级碱洗+除雾器+活性炭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本项目3-(N-吗啉)丙磺酸产品、3-(N-吗啉)丙磺酸钠产品、聚二硫二丙烷磺酸钠产品包装产生的颗粒物(G1-6、G2-11、G3-9)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新增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新增DA006排气筒排放。
(3)固废
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减轻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报告经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后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与区域规划相容、选址合理,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及经济可行,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情况下,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拟建地环境功能区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查阅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来访、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常熟聚和化学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旭
联系方式:16606201462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路108号
评价单位:江苏中瑞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56号建威大厦501室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5-83311072
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附件: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zip





